百花斗艳,更是吃花好时节。对于云南人来说,春天不但能赏花,还能食花,棠梨花、苦刺花、金雀花、油菜花、芭蕉花、石榴花、攀枝花、核桃花等很多可食用的野花,成为真正 “秀色可餐”的美味佳肴。但鲜花虽美味,食用也存在一定的风险,昆明市政府食品安全办提醒消费者,食用鲜花有一定风险,需谨慎。广大市民在购买、加工、食用鲜花食材时务必记住以下几点:
一、应当注重食品的安全性。同一种鲜花有观赏花和食用花的区别,食用鲜花必须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,因此很多鲜花需要进行改良培育,并按照相关要求种植。选择经国家卫健委批准可以作为食品原料,且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花卉。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,选择正规的农贸市场、超市购买食用鲜花,在花卉市场购买的和在公园、路边种植的观赏花,是不能食用的。
二、食用鲜花时,还需考虑自身体质状况。选择食用鲜花时,应充分了解它的特性,谨慎选购,对有花粉过敏症及易过敏的人最好慎吃鲜花。
三、大多数鲜花花期很短,不耐贮藏、易腐烂变质,消费者应少量购买、避免阳光直射、低温运输、尽快食用。
四、有些花不仅不能吃,本身还含有一定的毒性,如夹竹桃、曼陀罗、五色梅、文殊兰、一品红、马蹄莲、虎刺等,都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甙类物质及各类生物碱。
此外,许多鲜花有毒和无毒的具有高度相似性,单从外观上难以辨别,例如金银花(无毒)与断肠草(有毒)、白花(无毒)与白杜鹃(有毒)。
五、如果误食有毒鲜花后出现中毒症状,如恶心、呕吐、拉稀以及腹痛等,无论轻重都应尽快去医院救治,与此同时,可以先自行采用简易方法进行催吐,以减少有毒物质的吸收,但切勿自行乱服药物,以免加重病情。
春城晚报-开屏新闻记者 王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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