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 记者董宇虹报道 近日,昆明市政府食安办发布2023年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和预防食用鲜花中毒预警,提醒广大市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,防止食物中毒。
野生菌中毒防控方面,不要随意采摘、出售、购买食用不熟悉的野生菌,尤其是颜色鲜艳、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。烹调加工野生菌时,不要凉拌食用,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,加工时要炒熟煮透,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。
学校食堂(含托幼机构)、单位食堂、建筑工地食堂、旅游景区供餐单位、养老机构食堂、医院食堂、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,严禁加工野生菌类,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。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,建立和掌握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,严格采用先用沸水煮漂等烹调加工方法,并留样备查。严禁农村集体聚餐加工食用野生菌(包括野生菌干制品),防止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。广大市民如发现食品生产、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,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。
食用鲜花中毒防控方面,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,选择正规的农贸市场、超市购买食用鲜花,选择经国家卫健委批准可以作为食品原料,且食品安全指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花卉。在花卉市场购买的和在公园、路边种植的观赏花不能食用。有花粉过敏症及易过敏体质人群慎吃鲜花。大多数鲜花花期短,应少量购买,避免阳光直射,低温运输,尽快食用。有些花含有一定毒性,如夹竹桃、曼陀罗、五色梅、文殊兰、一品红、马蹄莲、虎刺等,不能食用。许多有毒鲜花和无毒鲜花高度相似,单从外观上难以辨别,例如金银花(无毒)与断肠草(有毒)、白花(无毒)与白杜娟(有毒),要注意分辨。
食用野生菌、鲜花后如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、烦躁不安、产生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反应时,应当立即采取简易方式催吐,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,或立即前往附近医疗机构就诊。